2日28日, 我国“入世”后诉讼标的额最大的涉外知识产权案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以商标侵权纠纷为案由,起诉天津港田集团公司、天津港田发动机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即将进京出席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旁听。 原告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在中国注册商标“YAMAHA”“VISION”和“FUTURE”,享有专用权。原告认为5被告制造、销售带有原告注册商标的摩托车,干扰了正常的竞争秩序,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主要诉讼请求是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权的行为,连带赔偿人民币共3000万元,消除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有关“林海YAMAHA”牌发动机的内容。 5被告中的天津港田集团公司、天津港田车业有限公司和天津港田摩托车有限公司辩称,没有制造、销售贴有原告享有专用权商标的摩托车。5被告中的天津港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天津港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答辩称,虽销售了少量原告商标的摩托车,但未给原告造成损失;天津港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同时认为在GT50T-A型摩托车使用licensed by YAMAHA(经雅马蛤许可),具有合法依据。 本次开庭对双方提供的新证据进行质证,进一步调查案件事实并进行法庭辩论,在双方陈述最后意见后,合议庭将择期宣判,引起企业、法律界的关注。(注:此案的性质是在天津高院挂职的最高院政研室主任杨润时确定的。(来源:央视财经 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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