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系列网站:

新闻 | 图书 | 游戏 | 法律 | 体育 | 汽车 | 男性 | 女性 | 房产 | 星座 | 英文 | 金融 | 地暖 | 地暖系统

首页房地产〗→〖物业管理


Google
◆ 最 新 文 章
汇金上海散金行动 国...
东京谷物交易所短期不...
企业债今年可能翻番突...
上市公司掀起保险业淘...
封闭式基金 机构追逐...
企业年金法规实施细则...
央行报告再度引起汇率...
深圳上市公司重组路线...
炒家“押宝”政策扶持
人民币有望成为全球第...
G股崛起预示什么
◆ 推 荐 文 章
车市季节性振荡
贷款购车的诀窍
玉米期货套期保值大有...
金龙期货8月12日上...
谨慎购买“二手房”
买房注意六问题
◆ 优 秀 文 章
国债有资金流出迹象
十六大代表畅谈中国证...
外资对中国资本市场兴...
期货市场呈现恢复性增...
中国股市现今争议最大...
股权分置改革百问

开发商承诺减免物业费有效吗


 
    我去年向某开发商购买了一套高档公寓并且已经入住。由于按照该公寓物业收费标准,我购买的这套房每月要交纳物业管理费1000余元,而且每半年结算一次,因此,我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表示难以接受这样的物业管理费用。售楼小姐说,考虑到该小区已售出80%,可以减免我三分之一的物业费。可是我入住后,小区物业公司仍然要按全价向我收取物业管理费,请问我该怎么办?

  ——读者 谭文

  解答:开发商的承诺是否有效,要看其是否有物业管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如果开发商向您提交了减免三分之一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授权委托书,那就是物业公司的承诺。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必须依照其承诺,在其管理的有效期内不得向您收取全额物业费。如果开发商书面承诺由开发商补贴您三分之一物业管理费,并不涉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义务,也是合法有效的,可以要求开发商依照其承诺,为您补贴这部分费用。

  如果开发商对您减免物业管理费的承诺不是上述两种情况,仅是开发商为促销而做的口头承诺,那么对物业公司没有约束力。从有关法律规定看,对小区收取物业费是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开发商没有权利擅自处分他人的权利。

  从谭先生所述情况看,开发商所做的减免物业费的承诺很可能是无权代理行为,其事后也没有得到物业管理公司的追认。在《合同法》中有这样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本案中“行为人”指开发商,“被代理人”指物业管理公司,“相对人”则指买房人。根据规定,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对开发商的承诺不予追认,开发商的减免物业费承诺对物业公司没有约束力,买房人不能要求物业公司减免物业费。如果买房人有证据能够证明开发商确实做出过减免物业费的承诺,可以要求开发商按承诺兑现:由开发商支付减免的部分物业费给物业公司,买房人则按开发商前期承诺减免后的标准交纳物业费。

◇ 友情链接
网站建设 learn chinese 生活 learn mandarin 干手机 酒店用品 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