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改中对标准租出租私房的所有权人和承租人如何补偿安置? 1 关于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安置。 按照《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危改中对标准租出租私房的所有权人,补偿按《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号,以下简称《拆迁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即除对其房屋按照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作价补偿外,还要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 在条件许可的危改区,也可以由所有权人就地购买房屋,但对其房屋只按照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作价补偿,其购买的房屋原建筑面积部分按照安置房屋的建设综合成本价格计算,超过部分按照商品房价格计算,所购房屋按商品房产权管理。 2 关于对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 对承租人按照《危改办法》有关规定给予房屋安置并购买安置房屋,外迁的,按照《危改办法》有关规定给予货币补偿。 ■危改中拆除居民按照房改成本价购买的成套住宅房屋如何补偿? 1 危改中拆除居民按照房改成本价购买的成套住宅房屋,可以就地购买安置房屋也可以实行货币补偿: 2 实行就地安置的,按照原建筑面积给予安置。居民对安置房建筑面积等于原建筑面积的部分不找差价,超过或者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结算差价。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危改办法》第十三条(具体问答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的拆除成套房屋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外,还要按《危改办法》第十六条,按届时房改成本价补偿。 ■危改中对被拆除的公有住宅房屋的所有人是否补偿? 为减轻危改的负担,《危改办法》规定对被拆除公有住宅房屋的所有人不予补偿,体现了产权单位对危改的支持。 ■危改中居民实行货币补偿后可否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危改区居民实行货币补偿的,可以购买本市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其中,拆除私有自住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所有权人用补偿款所购房屋按商品房产权管理。 ■以积压的安置房安置危改区居民的单位,可以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以积压的空置房安置危改区居民的,可以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62号)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积压房不能直接上市销售的,应当办理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手续。 ■危改区居民购买就地安置住房的税费政策如何规定? 危改区内居民购买就地安置住房的税费项目、税费标准,以及交纳公共维修基金,均按本市职工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有关政策执行。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居民就地安置住房过程中增加收费项目。 ■危改区居民购买就地安置住房的买卖合同如何制定? 危改区居民购买安置住房的买卖合同文本,由各区比照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文本,结合危改区的具体情况制定。 ■危改区内用于安置居民的住房是否需要办预售许可证? 危改区内用于安置居民的住房,不再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危改区内建设的商品房,按规定办理预售许可证。 ■危改中对非住宅房屋如何处理? 按照《危改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危改中拆除非住宅房屋,按照原房屋建筑面积予以返还,但不补差价,不能按原建筑面积返还的,应给予适当补偿,补偿的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确定。 ■危改中拆除市政公用设施如何处理? 危旧房改造拆除交通、公交、绿化、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电信、邮政、环卫、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由实施单位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安排迁移、还建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在需还建的设施交用前,应当先建临时设施,确保危改区毗邻单位和居民的正常工作、生活。 ■危改区如发生少数人不按时拆迁怎么办? 危改区的单位和居民应当积极支持危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以减少周转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搬出的,应按照先腾地,后处置的原则和《拆迁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危改项目在缴纳税费上如何规定? 在危改项目安置用房中,属居民按房改价购买的面积和单位的原拆除面积部分,可减免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规定的各项费用;属新增的居住用房建筑面积部分,可按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征收,其他用房按本市有关规定征收。 ■危改区居民购买安置住房如何计算房价? 1 安置住房的房价计算分成三部分: 原住房建筑面积部分。F1=(成本价-成本价×94%×0.9%×夫妇工龄和)×原住房建筑面积×(1+调节因素之和)×(1-教师优惠)×(1-援藏优惠) 2 超过原住房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含)以内的部分。F2=成本价×(15×家庭人口-原住房面积) 3 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部分。F3=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安置房建筑面积-15×家庭人口) 4 总房价=F1+F2+F3 5 房屋的层次、朝向等的调节。依安置住房层次、朝向的不同,按规定对房价按一定的系数进行调节。 ■购买安置住房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按《危改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购买安置住房在原住房建筑面积以内的部分按照房改成本价格购买,并可享受规定的各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 工龄折扣。按建立住房公积金前购房人夫妇双方工龄和给予折扣。具体计算为: 每年每建筑平方米的工龄折扣额=成本价×94%×0.9% 如按2000年成本价每建筑平方米1485元计价,每年每建筑平方米的工龄折扣=1485×94%×0.9%=12.56元。 如按2001年成本价每建筑平方米1560元计价,每年每平方米的工龄折扣=1560×94%×0.9%=13.2元。 2 教师家庭可享受教师优惠。 即购房人夫妇一方是教师,可享受规定面积内房价5%的优惠,双方是教师可享受10%的优惠。 3 援藏优惠。 购房人为援藏人员,按规定凭市委组织部证明,可享受5%的优惠。 4 以上各项优惠采取连乘办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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